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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11 18:45 关闭 打印

市(州)、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认证从业机构、获证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认证监管,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维护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383号)要求,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了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认证监管“全国一盘棋”的安排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今年通过认证监管平台抽取甘肃40张认证证书(40个获证组织),涉及省内13个市州40个获证组织,分别涉及华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思平认证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西安鎜康法智国际认证有限公司、中标明成认证有限公司、北京华标兴业认证有限公司、网安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美华国际认证检验有限公司等7家认证机构。省局专门印发了全省检查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认证技术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检查组采取查看获证组织现场、查阅认证档案资料、询问从业人员等方式,核查了7家认证机构资质,并重点检查买证卖证、虚假认证、减少或遗漏认证程序、未对认证结果实施有效跟踪管理、发现认证结果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后不及时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审核组不具备相应资格和技术专业能力、远程审核不规范、上报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等行为。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认证机构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认证活动,并按计划对获证组织开展有效的审核、评价和跟踪监督。大部分获证组织能够按照认证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持续运行,及时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能够规范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能认真履行辖区内认证活动市场监管职责,加强上下协同,强化日常执法,及时纠正和规范认证市场行为,认证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不断提升。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当场书面反馈至获证组织和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的基本情况汇总见附件。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认证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认证从业机构落实认证规范和实施规则要求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与获证组织签订的合同不规范;现场实施审核时间和计划审核时间不一致,审核报告中的审核日期和现场实际审核日期不一致;审核报告填写不规范、内容不够详尽、有的直接未给企业出具审核报告;审核过程未对人员、作业场所实施全覆盖核实,审核计划中专业审核员代码与获证组织经营范围有出入,审核计划中审核组未配备专业代码、组内人员未进行分工;对认证证书实施暂停但未书面告知企业暂停信息和暂停期间证书使用要求;审核计划体系人数、管理手册人数、审核报告和认监委上报系统人数等数据不一致;未能识别企业管理体系文件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远程审核不符合规范要求;对获证组织的认证证书、标志和持续符合性管理不到位。

(二)审核人员存在的问题

个别审核人员未能严格按照审核计划确定的时间进入审核现场,实际审核时间与审核计划不一致,认证审核时间不符合认证实施规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涉嫌减少认证人日数,审核记录和报告签名不符合要求;有的审核员对审核现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未予以充分关注,出具的审核报告不严谨。

(三)获证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获证组织管理体系运行重要性认识不够,相关体系文件编写不符合要求,体系文件内容多处表述不一致,体系运行和实际脱节,存在“两张皮”现象;个别获证组织认证档案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保存、管理认证档案,不能完整提供体系运行中相关生产记录等认证材料有的企业获得证书后对管理不够重视,内审和管理评审的内容和程序不全,不注重产品的过程控制,各类设备台账信息不全,不能提供计量和测量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公开检查结果。为进一步强化检查结果应用,持续提升认证有效性和规范性,省局将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平台公开此次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检查出来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认证领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按照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有力震慑认证活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各市州局、各有关认证机构和各获证组织要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认真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实行问题清单销号管理。对存在一般问题的认证机构,由获证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责令整改。对存在一般问题的获证组织,由获证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相关认证机构,督促其指导获证组织整改,并加强对获证组织的证后监督,保持认证的有效性;对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督促其及时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

(三)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对本次检查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认证机构,由所在地市(州)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进行立案查处;对需要撤销认证机构资质的,按程序上报市场监管总局进行处理。

(四)加强虚假认证打击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认证监管职能,结合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依据《认证机构风险分类监管指引(试行)》,强化认证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打击网络售卖虚假认证证书、从事虚假认证活动等违法行为,维护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此次被监督抽查的认证机构要以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持续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审核人员综合能力素质,提高认证审核质量。其余认证机构也要认真对照认证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查漏补缺、自查自纠,及时对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发现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及时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对获证组织的监督检查和正确引导,督促企业树立良好的质量认证意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认证公信力。各获证组织要严格落实认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内部质量管理,提升相关人员能力素质,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保持认证的有效性,维护认证的公信力,切实提升自身质量管理水平。

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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